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
上游新闻于12月15日报道的“居民楼里建起大汤池、安上大浴缸 特色民宿让小区居民很担忧”民宿扰民现象,引起读者和社会持续关注。目前这一问题有了新进展,有望近期得到解决。
1月6日上午,临江门华庭锦园的10多位业主代表先后来到渝中区解放碑街道办事处和大阳沟派出所,向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提交了小区大多数业主的意见和集体签名。请相关部门出面协调,帮助大家对小区内的民宿经营行为进行清理整治。
业主们认为:小区内的民宿经营者擅自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行为违反了《民法典》和《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根据《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四条:“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按照规划自然资源部门批准或者房地产权证载明的用途使用物业,不得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确需改变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业主代表罗亮介绍,华庭锦园小区目前经营的民宿均未经过业主们的一致同意。他说:除了这一点之外,华庭锦园小区内的民宿、网约房、日租房等造成小区人员混杂;小区花园、电梯等被过度使用,损耗大,民宿经营户消耗公共资源,却由广大业主为其经营买单;部分经营户违规装修,客厅、阳台装大型浴缸,改下水道,打承重墙,给小区大楼带来安全隐患,影响大楼安全使用,广大业主深感担忧;住宿旅客深夜喝酒喧哗,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和学习,破坏小区安静祥和的生活环境,导致广大业主身心俱疲;而当前正值新冠疫情防控时期,外地旅客入住,也影响到防疫管控和小区业主的健康安全。
此前,华庭锦园业委会通过集体投票,取得大多数业主意见,达成一致:禁止在小区开展民宿、网约房、日租房等非法经营活动。并与小区物管公司重庆市隆信行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接沟通,在小区电梯口、入户大厅等处张贴公告、通知、拉横幅,进行广泛宣传。
接到居民们提交的整治居民小区民宿经营行为的意见之后,解放碑街道相关部门非常重视,他们认真听取了华庭锦园业主代表反映的情况,并着手和渝中区相关主管部门进行联系,商量解决居民们的困扰。解放碑街道规划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胡舰宇表示:针对辖区华庭锦园居民群众反映的情况,街道将根据《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核实处理。根据“条例”规定:在住宅小区内开展民宿服务,应当取得消防、公安、卫生、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的手续,并且还应取得相关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街道将对居民反映的情况进行核实,支持居民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对不符合民宿开办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对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民宿等新业态应当保持审慎包容态度,但前提条件是必须依法依规,并得到小区业主的理解和同意。
胡舰宇还告知居民,近期街道将联系公安、消防、市场监督、社区和华庭锦园物业管理公司、业委会和民宿经营者,举办多方协调协商会,探讨问题的综合解决办法。
上游新闻记者 杨新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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