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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韵花都开发商「香榭花都商业」

水韵花都商业一、商业三改造装饰工程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水韵花都商业一、商业三改造装饰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相审批投备[2019]5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相城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100.00%,招标人为苏州市相城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江苏省:苏州市_相城区 相城区苏虞张 东、春申湖路南侧

规模:对水韵花都商业一、商业三进行装饰改造,总造价约2170.32万元。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3205010304006252001001

水韵花都商业一、商业三改造装饰工程

水韵花都商业一、商业三改造装饰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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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或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详见其他明确事项)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6月04日2019年06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30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评审时)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6月14日 09时3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5.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 5.4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上传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为准。 6.其它明确事项

(一)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资格审查合格可选条件: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注:类似工程以近3年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金额17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室内改造装饰工程(住宅、厂房除外),质量为合格,时间以2016年06月至今,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上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注:现因上线新的招投标系统,业绩的认定: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上传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等的扫描件),并点击企业信息维护功能进入投标库维护页面,业绩等信息在此功能中维护(以便投标人在制作标书时选择业绩),投标人业绩以此为准,请投标申请人及时做好维护工作。未按要求执行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投标人相关业绩必须是经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项目,未经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项目不予认可,须提供合同备案表或经建设主管部门合同备案通过的完整网页截图,未提供的视为未经备案)。(三)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四)资格审查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五)备注:(1)投标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身份证原件、CA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B类证原件至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未按上述要求携带资料参加开标会议或未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作为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资格评审不入围。(2)本工程施工图纸请在招标公告附属文件中下载。(3)本工程不接受近2年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投标人投标,具体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网站、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网站发布的通报为准,时间以通报日期为准;(4)拟派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及企业无拖欠民工工资不良行为承诺书原件并扫描上传(格式以电子投标文件提供样式为准),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5)本次招标拒绝企业年度综合考评C类及以下和有拖欠民工工资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以国家住建部、江苏省级、苏州市级相关政府行政网站公布为准, 如有关文件明确规定处罚期限的,按有关文件执行)。(6)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建筑装饰-Ⅰ组。(7)关于投标失信行为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规定。(8)特别提醒:请各投标人投标前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施工合同备案中自查拟选派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在其它工程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避免中标后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因在其它工程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处于锁定状态,无法办理施工合同网上备案。(9)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100%。(10)本项目设计单位苏州市江南意造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苏州市国贸嘉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不得参与本次项目的招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szzyjy.fwzx.suzhou.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苏州市相城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

高铁新城南天成路88号

地 址:

苏州市相城大道666号中翔大厦26007室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戴杰

联 系 人:

史侃

电 话:

0512-66835377

电 话:

0512-85550561

传 真:

传 真:

0512-86860525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网 址:

网 址: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账 号:

备注:由于近期系统升级,请各投标人开标时提供非加密的投标文件光盘(格式为:nSZTF)便于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时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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