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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子日记「我的买房经历」


《心中有个家》之三:

买房记(之一)文/毕研杰

我这次返乡的主要目的就是买房子。

其实我已有两处住房,而且有一处还是近140平米的大居室,但因没有地暖没有电梯,且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欠佳,为将来养老安居计,我想另卖一处更合适的住所。

我再次买房虽属不易却并非不能,但这对于1996年之前的我来说,买房却是个很遥远很遥远的梦想。当时的我,能够与妻子不再分居两地就是一个很奢侈的理想了,在梦想与理想之间,我和妻子租房度过了五年分居的艰难时日。

1996年,我调进城里工作。终于结束了与妻子两地分居的生活,也不再租房住了(妻子单位分的房子),我们这时终于有了一个相对稳定安静的家,尽管房产还不属于我们。

1997年,我单位集资建房。大概是70平米的两居室,个人付款2.5万,剩余部分单位补贴。虽然是件大喜事,但对于月薪300多元的我来说,2.5万无异于天文数字,需要我整整7年不吃不喝;也无处筹借,况且,即使借到了也没能力偿还。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我那有钱的同事们一个个喜迁新居。

1999年,单位再次集资建房。这次大概是90平米的三居室,个人付款5万元,其余差额部分由单位补贴。5万,对于月薪刚刚500元的我来说仍是个天文数字,这需要我8年多不吃不喝啊;不敢借是因为没有能力偿还,我只好再一次把方便让给了我的同事——我再一次错失了买房良机!而第二年,厄运降临,我的命运就此改写——灾难过后,我带上妻小悄悄离开了故乡,东下、南上,候鸟似的飞来飞去,痛且快乐着!

我的第一套住房

时光很快到了2005年,我终于买到了自己的第一套房子,也就是开篇提到的那处近140平米,一年却闲置320天的三居室。第二年我就搬进了装修一新的新居,且两年后就还清了所有欠款。我终于拿到了写有自己名字的房产证,尽管居住权限只有70年,但70年对于我余下的人生已足够了!于是,每年的暑天和春节,我们一家都会回来小住一段时日,舒展并休整着疲倦的身心,舒适着我们的舒适,也快乐着我们的快乐,然后再一次飞往远方。

2012年,因小区的物业问题我想到了换新居——盘算再购一处住所。虽然我的钱仍差一大截,可我竟乐颠颠地奔跑了几个售楼处咨询且乐此不疲。过了“地球毁灭日”(2012.12.21)没两天,我原单位同事来电:单位再次建房,由开发商负责开发,单位职工购房可享受团购价——每平方便宜300元。我和妻子商议决定购买,而且是为将来的久居养老做准备。可惜自己需要的三居室没有小平方,我只能挑选购买了最小的,是138.68平米。虽然对我和妻子两人来说确实大了些,但有电梯有地暖,且与原单位只一路之隔。钱不够就用公积金贷款,仍不够就筹借一部分或商贷吧。

这样,单位三次建房,我终于沾了单位一次小便宜,而且,据说贷款也是拉动地方经济支援国家建设的一种方式,那我就又一次为国家建设作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于是我交了70%的房款又一次买了房。

我的第二套住房

我想:这大概可能是我今生的最后一次买房了,至于儿子将来买房,就靠他自己吧,我量力赞助而已。再说了,我不是有两处自己的楼房和一处单位的平房吗?到时可以卖一处或两处给儿子交首付。但我也知道,买了这处房子,我可能真的要做一段时间的“房奴”了。但在“房奴”“车奴”“卡奴”这样一个“奴隶时代”,我既是房子的主人,但反过来也是房子的奴隶,就在这“一主一奴”之间将耗尽我大半生的积蓄和精力。

40多年前我赤条条来到这个世界,努力打拼下两套房子,但70年后(中国目前住房产权是70年)它们可能易主。当然,70年后的我也早已不在了,但不在的我却什么也不能带走。我赤条条的来,又赤条条的去,留下这个茫茫世界继续上演着一幕幕的喜剧或悲剧。


作者简介:

毕研杰,山东鄄城县第一中学教师。著有散文集《人在旅途》《我爱我家》《生活琐记》三部,主编《阅读训练精编》、《青春留影》(1.2.3卷)等多部,参编《写作训练精编》、《写作导引》等十余部。有诗歌、散文、小说散见于全国各级报刊,指导的学生作文有300余人次公开发表或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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