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州海珠区市民邝先生向南方 记者报料称,自己在海珠区一个家具专柜花2050元购买了一张实木床,6天后收货时发现商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退货还要先交300块钱。
“11月21日下单,11月27日收货当天就发现商品存在损坏、裂缝及主件不配套等质量问题,随即拍照并联系商家退货,经协商一致商家确认质量问题,同意退货。”邝先生没想到的是,商家称须交纳300元才可以退货,其据理力争反对无果,无奈之下交纳300元后,商家才给予办理退货手续并退款2050元。
商家称“裂开那到时帮你补补”。
记者注意到,涉事家具确实存在床头裂缝、床脚残缺角等问题。商家也在和邝先生的聊天微信沟通中承认了这些问题,但强调“是小问题,裂开那到时帮你补补”。在邝先生多次要求下商家答应退货,送货产生了车费、人工费,退货需要收300元费用,换货则不需要。
刚买的新床床角残缺。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涉事耀荣轩家具广州海珠店相关负责人对南方 记者表示:“费用是根据公司规定收取的,公司要求怎样就怎样,相关法律规定我是不懂的。”
【记者】贺达源
【作者】 贺达源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 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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