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是治理污染,改善环境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资源永续利用的重要措施,该行业最为常见的商业形态就是废品回收站点,目前全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是否真正做到了资源永续利用,起到了改善环境的作用,来看记者的问政调查。
在东营区西三路以西,黄河路以南的部分废品回收站,记者看到这些回收站点大多位于城中村中。经营者将废纸箱、塑料瓶等各种废品在院内露天堆放,且多为易燃物品,使原本并不宽阔的院落更加拥挤,部分经营者将灭火器随意摆放在这些易燃品一旁,存在一定程度的安全隐患。
在中南世纪锦城以北,这里有一处废品回收站,距离该小区近50米,不仅严重污染城区环境,产生噪音、异味也影响了居民生活。
小区居民说,“那边确实是堆放杂物挺多的,有的时候就是有点乱,投诉噪音比较多的那种,影响休息之类的。”
《山东省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从事再生资源回收活动,不得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
《山东省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个体经营者,不得回收下列物品:
(一) 井盖、井箅等城市公用设施;
(二) 无合法来源证明的电力等专用设施;
而在垦利区中兴路附近的一处废品回收站,记者咨询是否收购工厂的大宗电缆、城市市政铸铁井盖时,这位经营者竟然毫不掩饰地告诉记者。
垦利区中兴路废品回收站经营者说,“工厂里这些电线也要,单位上能往外卖,只要你敢卖我就敢买。”
随后,经营者就上述物品的回家价格与记者进行了讨价还价。
垦利区中兴路废品回收站经营者,“井盖那就是生铁,那样的回收价就是一块钱一斤。”
来源:黄河口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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