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李是家中唯一的男孩,三个姐姐都已经嫁人。2015年小李结婚,三个姐姐集资在农村老家给他盖了一间婚房。如今老家婚房面临拆迁,三个姐姐作为出资人,也希望能分到一些拆迁补偿,可弟弟却不愿意。
产权人为弟弟,实际出资人却是三位姐姐,这种情况下,拆迁补偿到底应该归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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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建房分为两类,一种是个人集资建房,一种是单位集资建房。上述案例就是个人集资建房,是以个人为单位,亲戚、朋友和同事等之间自利性质的合作建房,合作的人员固定,操作简单,目的单纯。既没有向集资者支付利息,也没有向外人集资。总结来说就是自建自住。
单位集资建房的资金是由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
在个人集资建房时就应该保存好各项证据,例如《出资协议》、《借据》、《收条》、录音录像等等,明确各出资人权益,以防止将来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因为个人集资建房中,往往每个人出的金额都不同,房本也不会写上所有出资人的名字,所以出资证明成了最有效的证据。如果没有证据可以证明出资人曾为房屋做出贡献,则很难分配到拆迁款,因为拆迁款的受益人往往是产权人。但也有例外——如果集资建房后房屋迟迟没有办理产权证,则需要看房屋的实际出资人和所有权人的出资比例,房屋实际出资人应当获得部分拆迁补偿款或产权置换补偿。
相比于个人集资建房,单位集资建房的手续更标准,会签订《集资协议》以保障每位出资人的合法权益。
单位将所建房屋出售给职工后,职工可以获得房屋的产权及所占土地的土地使用证,即职工对自己所分到的房屋具有了完整的物权。当单位集资建房遭遇拆迁是可以按照当地的拆迁标准及集资时所占的比例进行补偿的。
我国农村地区法律意识相对淡薄,但亲人间的感情有时也不够可靠,即使是亲姐弟,也应该在出资时签订一份协议。针对本案如果姐姐想要拆迁款,这时若是没有有力的出资证据,则拆迁款全应归弟弟所有。虽然人们常说法律和道德是两种不同的约束,但往往法律更能促进道德。如果以后遇到集资的事情,一定要记得签订《出资协议》,给自己一份保障,也给别人一份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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