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来到了中山南区的沙田村。
沙田村地处石岐河东,北倚梅岭,因长期河海冲刷,明代淤积成沙滩,形成肥沃的小平原。清顺治元年(1644年),林姓人从隆都安堂(今属大涌镇)迁此建村,因田地多为沙质土,故名沙田村。
作为侨乡村落,沙田村也有许多清末至民国时期的侨房和碉楼,而侨房和碉楼被称为岭南建筑文化中的一朵奇葩。
侨房楼顶的山花和女儿墙,上面多有西方建筑图案或建设年份(有的还标注着承建商的商号),一些窗楣还悬挂有西式的风景画,骑楼有支撑柱装饰(有的是简朴的方形立柱,有的是典雅的希腊式柱)。
要说村里的标志性建筑,非村经联社对面的圆形碉楼莫属了。据说这是南区最具特色的一座碉楼,楼高四层,每层均设有花岗岩石砌成枪眼,顶层设天台瞭望台。
据村干部介绍,圆形碉楼建于民国初年,原本有两座,两座碉楼之间还隔着风水池塘,它们矗立在村边,尤如一对门神,十分霸气。可惜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村民把其中一座圆形碉楼拆除了。
虽说沙田村并非明朝在珠三角地区实行屯田政策后围垦的“沙田区”,但我还是借此机会,和大家分享一个跟沙田围垦有关的小故事。
古代进行沙田围垦是一项有较大风险的投资,需要有充足的劳动力、资本和权力关系,故围垦沙田的多是地方上势力雄厚的宗族、乡绅。
在香山县不断浮生的沙田区,村落建立较迟,自明代始,番禺、南海、新会、顺德等各县豪强都在此占耕,随田寄籍于此。其中,以顺德地主最多,故从清代起,就有“香山田、顺德契”的说法。
沙田区的地主每年向沙田的佃户除了收田租以外 , 还有一项颇为特别的剥削形式 :收“沙骨”。原来,割禾后总有谷粒遗落在田里,如果在田里放养鸭子,就会很快长大(吃这些谷粒长大的鸭子称“早禾鸭 ”)。
地主认为,田地是他们的,谁要是放鸭下田吃余谷,就要另外纳钱。清光绪年间, 地主阶级以此为“理由”上呈清政府,请求收放鸭钱并得到批准,这种钱就叫“沙骨”。
自此每年都要开投“沙骨”,即由一些豪绅富商承包,然后分围分段给经纪商人或富农分包下来,谁要放鸭下田吃谷,都要付钱。
在珠江三角洲发育和开发历史过程中形成的“沙田一民田 ”的空间格局 , 实际是一种体现在资源控制上的政治权力和文化认同的格局。虽然这不是此次走访沙田村的调研内容,但也不失为一个值得探讨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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